9月1日起重庆调整房地产交易政策 首套房按区县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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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梳理了9月1日起重庆施行的房地产交易政策调整,把几个关键变化整理出来供大家参考。

现象引入

9月1日,市住房城乡建委下发《关于调整优化房地产交易政策的通知》,结合实际调整优化房地产交易政策,涉及新购住房再交易管理、优化住房套数认定等五个方面,即日起施行。

核心信息

1. 新购住房再交易管理:9月1日起,中心城区新购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即可上市交易。

2. 优化住房套数认定: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仅核查家庭成员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县的住房情况,所在区县无房的认定为首套;将市内自有住房盘活出租并取得租赁合同备案证明的,已出租住房可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

3. 支持”以旧换新”:2023年9月1日以来出售自有住房,并于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契税缴纳的,各区政府给予每套新购住房不低于总房款0.5%的补贴。

4. 加快存量去化与租赁发展:推进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租赁住房租金,加大租赁住房信贷支持力度。

实用提示

对刚需和改善家庭,首套认定”按区县”后,跨区购房更容易享受首套贷款待遇;出租备案能释放购房名额。以旧换新补贴需在年末前完成网签和契税缴纳,别错过时间窗口。

写在最后

这一轮调整更偏向”满足刚性改善需求”和”去库存”两条线。对打算换房的家庭,重点留意备案、网签和契税的时间节点,按政策用足额度,能实打实省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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