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领取失业金人员可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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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梳理了重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生育保险的政策要点,供有需要的圈友参考。

现象引入

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重庆市税务局联合印发通知,明确保障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的生育权益。12月29日,相关部门对政策重点进行了解读。

核心信息

1. 自2023年12月起,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当月起,在其职工医保参保地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2. 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费率与单位参保职工一致,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个人不承担责任。

3. 参保后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不再享受原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补助。

实用提示

生育医疗费用在出院时由医保系统结算;生育津贴需向当地区县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停止领取失业金时,经办机构会同步办理停缴手续,注意待遇衔接。

写在最后

这项政策把失业期间的生育保障纳入职工生育保险体系,扩大了覆盖面。符合条件的朋友可关注申领流程,确保权益不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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