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沙磁荟】的消息, 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独立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详细报销比例及政策见帖子。
![图片[1]-重庆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和政策-重庆社区-同城圈-圈子社区](https://picture.inqan.com/2025/02/20250222183743416-%E9%87%8D%E5%BA%86%E5%8A%A8%E6%80%81.png)
【2025年报销待遇】
【2026年报销待遇】
住院报销
由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两部分构成
1.基本医保
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为(未成年人在下述基础上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
2.大病保险
一档二档参保人待遇一致,即: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经基本医保报销后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
首次或累计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
注意:
1.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
2.对当年医保基金0报销且于次年正常参保缴费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普通门诊
参保居民在我市二级及以下医院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
报销比例为:
年报销限额为:
注意:未成年人门诊就医儿童医院或妇幼保健医院,未成年人可在重庆市三级儿童医院或妇幼保健医院门诊就医,按照在二级医院的起付标准准和支付限额进行报销。
门诊特病
目前重庆市居民医保现有特殊疾病的病种有53个包括:
14个一类特病:
血友病、恶性肿瘤、肾透析、阿尔兹海默病等。
39个二类特病
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精神分裂症等。
报销比例为(未成年人在下述基础上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
年报销限额为:
注意:
阿尔兹海默病:报销限额为6000元/人
普拉德-威利综合征、原发性生长激素缺乏症:报销限额24000元/人
门诊一类特病,达到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由大病保险基金按规定进行报销。
门诊二类特病,同时患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每增加一种,年报销限额增加200元。
国谈药品门诊用药
居民医保门诊使用国谈》门诊保障用药报销参照门诊特殊疾病中一类疾病的报销比例执行,封顶线与住院合并计真,即:
⏩年报销限额(含大病保险)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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