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伤停工留薪期的期限-重庆社区-同城圈-圈子社区

重庆工伤停工留薪期的期限

来自【圈子社区整理】的消息, 工伤职工应及时将工伤医疗服务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交所在单位。用人单位根据工伤医疗服务机构的诊断证明,按照(渝劳社办发【2004】210号)确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最长时限12个月,并书面通知工伤职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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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工留薪期的期限

  1.工伤职工应及时将工伤医疗服务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交所在单位。用人单位根据工伤医疗服务机构的诊断证明,按照(渝劳社办发【2004】210号)确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最长时限12个月,并书面通知工伤职工本人;

  2.如果工伤职工所受伤害未列入《重庆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试行)》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具体期限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伤医疗服务机构的诊断证明确定。对停工留薪期的期限有争议的,可报请参保地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3.多部位、多组织器官受到伤害的工伤职工以对应的各停工 留薪期中最长的期限作为该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

  4.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未满,但经工伤医疗服务协议机构证明工伤治愈的,停工留薪期终止;

  5.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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