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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公租房申请条件和流程

来自【圈子社区整理】的消息, 最近,很多网友在后台咨询江津公租房申请相关事宜哪些人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在什么地方办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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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适用范围

  (一)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江津区内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江津区户籍的,与江津区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工作)合同或正在缴纳江津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持有江津区营业执照或在江津区领取养老待遇;非江津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与江津区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工作)合同或持有江津区营业执照,且请之日前6个月在江津区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应届大学毕业生不受缴纳时间限制)。

  (三)收入符合以下标准:

  2024年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778元,按月计算,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4148元,2人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4563元,单身人士申请月收入不高于4978元。以上收入标准按照重庆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实时标准请电话咨询。

  (四)在江津区无城镇住房(包括已完成预购商品房合同备案,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不包括集体建设用地上的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申请之日前三年内在江津区无住房转让行为,未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

  (五)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不具有住房资助能力。住房资助能力是指在江津区拥有两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35平方米以上。

  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在江津区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消防救援人员、城市见义勇为人员家庭、残疾人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政府引进特殊专业人才等国家、其他市级规定优先的对象优先配租。

  申请公租房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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