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重庆税务】的消息, 按照我市职工医保现行政策,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自愿以个人身份参加或接续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详见正文。
![图片[1]-重庆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参保人群-重庆社区-同城圈-圈子社区](https://picture.inqan.com/2025/02/20250222183743416-%E9%87%8D%E5%BA%86%E5%8A%A8%E6%80%81.png)
按照我市职工医保现行政策,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自愿以个人身份参加或接续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一)具有我市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且无用人单位的城乡居民;
(二)具有我市外户籍的以下人员:
年满16周岁以上,且男未年满60周岁、女未年满55周岁,在我市灵活就业的人员;
已在我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无用人单位退休人员。
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行按月缴费,本人月缴费基数可结合自身情况,在上年度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自行选择,缴费费率为20%。
2025年缴费标准为:
一档缴费标准为3075元/年·人(基本医疗2460元,大额医疗6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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