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重庆税务】的消息, 参保人员(不含退休人员)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的,且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等待期,缴费次月即可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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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不含退休人员)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的,且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等待期,缴费次月即可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
参保人员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或者基本医保未连续参保2年,由居民医保转为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其医保待遇等待期为6个月,待遇等待期满后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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