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圈子社区整理】的消息, 2024年1月1日起重庆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细则将正式施行,重庆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为:在职人员二级以下医疗机构60%,三级医疗机构50%,详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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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报销起付标准设置: 按自然年度设置,一个自然年度内 (如: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发生的医保目录规定的普通门诊费用累计计算。
报销起付标准(俗称“门槛费”):超过起付标准部分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报销。
*定额报销的门诊诊察费、一般诊疗费、“两病”门诊用药保障、门诊特殊疾病保障、国谈药品门诊保障等已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不计入普通门诊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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