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永川区医保局】的消息, 在渝高校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期从学年调整为自然年度,待遇享受时间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生入学时参加我市下一年度居民医保的,待遇享受时间为完成缴费的次日至次年12月31日。
![图片[1]-重庆大学生医保多久生效?-重庆社区-同城圈-圈子社区](https://picture.inqan.com/2025/02/20250222183743416-%E9%87%8D%E5%BA%86%E5%8A%A8%E6%80%81.png)
在渝高校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期从学年调整为自然年度,待遇享受时间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生入学时参加我市下一年度居民医保的,待遇享受时间为完成缴费的次日至次年12月31日。
缴费标准:参加一档每人缴纳保费380元,参加二档的每人缴纳保费755元
待遇享受时间: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医保待遇
(一)普通门诊
· 大学生在校医院普通门诊就医报销比例为一档75%、二档80%;
· 从2025年1月1日起,大学生到校医院以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的费用,医保报销范围、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报销限额等与我市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保持一致。
校外医疗机构与校医院普通门诊年度报销限额合并计算,每次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的普通门诊费用在校医院不重复报销。大学生普通门诊年度报销限额由高校根据参保大学生人数、普通门诊就医以及基金控制额度使用情况等,商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确定,原则上不得低于本年度大学生一档个人缴费标准。校外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基金纳入大学生门诊限额费用中统筹管理,由医保部门与校医院按月结算,年终清算。
(二)住院起付线及报销比例
参保大学生发生符合医保政策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按以下规定报销。




没有回复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