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圈子社区整理】的消息, 自2025年6月起,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按规定缴满6个月后,分三种情况,其配偶可享受部分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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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生育险男方和女方报销有什么区别
对于参加生育保险的男性职工,生育保险基金可以支付其本人发生的项目是:计划生育手术费(包含:皮下埋植术、取出皮下埋植术、绝育手术、输精管结扎术、复通手术)、遗传病基因检测费。
女方有生育险,可报销计划生育手术费、生育并发症、分娩或终止妊娠医疗费,还有生育津贴。
自2025年6月起,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按规定缴满6个月后,其配偶已参加我市居民医疗保险的,可以选择享受居民医疗保险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或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含生育津贴),但不得重复享受; 其配偶已参加我市职工医疗保险但连续缴费不满6个月的,享受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含生育津贴);
其配偶未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按照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用支付标准享受50%的待遇(不含生育津贴)。
参加我市居民医疗保险的孕产妇按规定享受产前检查、顺产分娩定额补助,住院剖宫产、生育并发症、合并症、终止妊娠产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政策报销,门诊计划生育手术费按照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报销。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按医院等级定额支付,标准如下:
对苯丙酮尿症基因检测、遗传性药物耳聋基因检测、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等符合政策的遗传疾病基因检测,生育保险基金按照每项75%的比例支付检测费用,一个孕期每人最高支付标准不超过1500元。
计划生育手术费报销标准
生育并发症报销范围及标准
以上生育并发症的医疗费在500元以内的(含500元)按500元限额报销。低于500元限额的按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超过限额部分的的医疗费用,采取分段按比例报销方式,具体分段报销方式如下:
分娩或终止妊娠医疗费报销标准,分娩或终止妊娠医疗费按医院等级实行限额报销,低于限额的按实际发生医疗费报销。具体报销限额如下:
生育津贴计发标准
1.正常生育:生育津贴=单位上年月平均缴费工资/30天X128天(难产增加津贴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津贴15天。)
2.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生育津贴=单位上年月平均缴费工资/30天X15天。
3.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或引产:生育津贴=单位上年月平均缴费工资/30天x42天。
4.宫外孕:生育津贴=单位上年月平均缴费工资/30天x30天。
居民医保孕产妇可享受以下生育待遇:
1.产前检查。按300元限额报销,实际发生费用低于限额的按实际发生额报销。
2.住院顺产分娩。按600元定额报销。
3.剖宫产及生育并发症。按照居民医保住院政策报销,报销额度低于600元的按600元补足。
生育保险不予支付的情形有哪些?
不予支付的情形如下:
1.费用发生日期(产前检查、生产日期)及其报销日期不在生育保险有效时间段内(生育保险连续足额缴费满六个月),生育保险不予支付;
2.产前检查时生育保险缴费未满6个月,生产时缴费满足6个月,可以报销生育费用、不能报销产检费用;
3.生产日期生育报销缴费仍未满6个月的,不予报销。
同时,其他不予支付的情形:
1.违反《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2.因犯罪、自杀、自残、吸毒、医疗事故等造成妊娠终止的费用;
3.到零售药店购买避孕药品、避孕工具等费用;
4.婴儿的医疗、护理、保健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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